近日,日本厚生省發(fā)布生食輸發(fā)0601第一號:對中國產荔枝中對氯苯氧乙酸實施命令檢查。據(jù)悉,日本規(guī)定荔枝中對氯苯氧乙酸不能超過基準值0.02ppm,因在中國產荔枝中檢出該農殘超標,決定對中國產荔枝及其簡單加工品種對氯苯氧乙酸實施命令檢查。
“世間珍果更無加,玉雪肌膚罩降紗”。據(jù)了解,荔枝是我國南方地區(qū)種植的特色水果,年產量超過125萬噸,占全世界產量的50%以上,主要出口日本、東南亞、美國和歐盟等國家和地區(qū)。漳州是我國荔枝生產和出口集中區(qū),目前荔枝出口備案基地有2萬多畝,出口黑葉、蘭竹等10多個品種,市場涵蓋日本、美國、東南亞等四大洲20多個國家地區(qū),在全國荔枝出口占有重要地位,是輸日荔枝的主要地區(qū)。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yè),應積極關注日本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變更,確保產品符合進口國法律法規(guī)要求,避免出口貨物遭遇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一方面實施合理用藥,加強出口前農藥殘留特別是對氯苯氧乙酸的監(jiān)控檢測,確保原料合格方可進廠;另一方面加強日常監(jiān)管,嚴格按照檢疫除害處理的技術要求對出口荔枝進行檢疫處理,確保出口荔枝檢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