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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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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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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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醫(yī)療器械法案實施細則草案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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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21 年 05 月 25 日 的信息根據(jù) 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醫(yī)療設備法實施細則》 補遺隨附理由: 【 】 評論期限更改-日期: 【 】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 【X】 通報措施發(fā)布-日期:2021年4月26日 【X】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1年5月1日 【X】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1 獲取∶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074/ch08/type1/gov70/num34/Eg.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TPKM/final_measure/21_3671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TPKM/final_measure/21_3671_00_et.pdf 【 】 通報措施撤銷/取消-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相關標志:【 】 通報措施內容或范圍更改,以及文本可從1獲?。?BR>新的評論截止日期(如適用): 【 】 解釋性指南發(fā)布,以及正文可從1獲?。?BR>【 】 其他: 說明:臺灣、澎湖、金門和馬祖單獨關稅區(qū)希望通報《醫(yī)療設備法實施細則》(依據(jù)2021年1月5日G/TBT/N/TPKM/449號通報)于2021年4月26日頒布,2021年5月1日生效。 __________ 1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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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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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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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TPKM/final_measure/21_3671_00_et.pdf
【 】 通報措施撤銷/取消-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相關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