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3日,日本農林水產省修訂關于水果汁和水果飲料的質量標簽標準。修訂內容如下: (1)對于將要稀釋飲用的水果飲料應當標示稀釋比率; (2)所定義的物質應以5.5磅字或更大號字體標示。
來源:中國WTO/TBT-SPS國家通報咨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