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消費者產品安全法即將生效
信息來源:商務部 發(fā)布日期:2011-06-02 閱讀:400次
加拿大衛(wèi)生部近日宣布,于2010年簽署的《加拿大消費者產品安全法》(CCPSA)將于2011年6月20日生效。該法案廣泛應用于包括兒童玩具在內的各種消費品,并在制定時與包括工業(yè)界,消費者團體,兒童組織,標準制定組織,其他各級政府和廣大市民等社會各界人士進行了大量磋商。
隨著原材料的復雜度不斷提高、市場創(chuàng)新的速度越來越快、產品來源地的不斷增多以及消費者對知情權的日益重視,《加拿大消費者產品安全法》應運而生。該法案立足于現(xiàn)實市場,旨在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并鞏固加拿大與全球主要貿易伙伴的關系。該法案主要內容包括:
-事故報告:該法案要求業(yè)界向加拿大衛(wèi)生部和產品供應商(如適用)提供有關消費者產品安全事故或產品缺陷所導致后果的信息。同時,也需要提供預期會導致死亡或對健康產生危害的信息。這種“早期預警”的條文也適用于標簽和說明書,并以此發(fā)布召回令并作為修改其他司法領域中條文的依據。
-記錄備案:通過記錄相關信息,不安全的產品可以追溯其來源。該法案要求以商業(yè)為目的的消費品制造商、進口商、銷售商、宣傳者或檢測機構準備和保存相關文檔。通常,這已經成為正常商業(yè)行為的一部分。例如,該法案要求零售商記錄產品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并且記錄產品銷售的期間和地點。這些要求在貿易交易中要求的更為嚴格。
-產品安全信息:為了證明消費品是否符合該法案要求,加拿大衛(wèi)生部要求生產商或進口商提供/獲取相關安全信息,包括研發(fā)與測試信息。
-通用法則:該法案禁止對加拿大消費者健康或安全構成傷害的消費品進行有關生產、進口、銷售或者宣傳的行為。
-包裝與標簽:該法案禁止在安全方面使用虛假、誤導或欺騙消費者的包裝、標簽或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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