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0日消息,根據(jù)《有毒物質控制法案》(TSCA),美國環(huán)保署(EPA)近日頒布一份重要的汞元素使用新規(guī)則,使用范圍包括氣壓計、壓力計、濕度計和干濕計。規(guī)則將要求任何打算生產、進口或加工汞元素用于以上用途的制造商和進口商必須提前至少90天通知EPA,以便EPA開展評估,如有必要,EPA可限制汞元素的使用。
該規(guī)則將于2012年6月29日開始生效。
根據(jù)《有毒物質控制法案》,汞元素的出口必須進行通報。截止2013年1月1日,《2008年汞出口禁止法案》(Mercury Export Ban Act of 2008)將禁止從美國出口汞元素。
與此同時,歐盟Reach委員會表示,將在官方公報上公布限制通知后的18個月后,也將采取類似的汞使用限制措施,限制在此類設備中使用汞,預計生效日期為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