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8日,歐盟官方公報發(fā)布(EU) 2015/525號法規(guī),修訂了(EC) No 669/2009法規(guī)的附件I,調整了2015年第二季度需要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進口非動物源食品和飼料清單。該清單每三個月調整一次,刪除其中已完全滿足法規(guī)要求的商品,添加需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商品。
此次調整不涉及中國產品。對中國產品加強官方控制的種類仍為2種,一是蕓苔(其他可食蕓苔,“芥藍”),二是茶葉(不管是否加香料),抽檢比例分別為50%和10%,抽檢項目均為農藥殘留。
原文參見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27703253965&uri=OJ:JOL_2015_084_R_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