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澳大利亞 |
| 2. | 負責機構: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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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適于36個月及以下兒童的玩具系指作為玩具進行設計、制造、標記和銷售的產(chǎn)品,或明確供36個月及以下兒童玩耍的產(chǎn)品。玩具、游戲品和運動用品及其零件和附件(HS 95)
ICS:[{"uid":"97.200.50"}] HS:[{"uid":"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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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審查適于36個月及以下兒童的玩具相關強制性標準——文書草案頁數(shù):13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適于36個月及以下兒童的玩具相關強制性安全標準參考了2002年版澳大利亞自愿性標準中的某些要求。澳大利亞自愿性標準于2019年更新,并于2020年進行進一步小幅修訂。 目前,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提議針對適于36個月及以下兒童的玩具制定一項新的強制性安全標準,以便供應商能夠遵守澳大利亞最新版的自愿性標準,內(nèi)容如下:?澳大利亞/新西蘭標準(AS/NZS ISO 8124.1:2019——第1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相關的安全要求。 此外,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還提議供應商能夠遵守以下三項廣泛采用的海外自愿性標準中的任何一項:?國際標準(ISO 8124-1:2018玩具安全——第1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相關的安全要求)?歐洲標準(EN 71-1:2014+A1:2018玩具安全——第1部分:機械和物理性能)?美國標準(ASTM F963–17標準消費者安全規(guī)范——玩具安全)除了此等自愿性標準中包含的要求外,新的安全標準不會實行任何其他要求。對供應商而言,能夠遵守此等自愿性標準將會降低當前監(jiān)管工作中的繁瑣和重復程度,進一步減少技術性貿(mào)易壁壘。 該文書草案使擬議修改內(nèi)容生效。 |
| 7. | 目的和理由:現(xiàn)行的強制性安全標準于2003年出臺,旨在盡可能地降低幼兒因誤吞玩具中的小部件而哽塞或窒息的風險,以防重傷或死亡。通過降低在玩具玩耍期間或合理磨損后玩具出現(xiàn)小部件脫落的可能性,從而防止出現(xiàn)哽塞、窒息或死亡,新的強制性安全標準將會維持現(xiàn)有的消費者安全水平。參考澳大利亞最新版本的自愿性標準將確保供應商的監(jiān)管義務保持清晰一致,同時維持消費者保護工作。此外,如果產(chǎn)品已符合海外要求,參考海外標準可以減少管理、測試和合規(guī)成本,從而減輕供應商的監(jiān)管負擔。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減少貿(mào)易壁壘和促進貿(mào)易 |
| 8. | 相關文件: 現(xiàn)行安全標準——2003年第14號消費者保護公告 澳大利亞產(chǎn)品安全頁面——適于36個月及以下兒童的玩具國際標準、歐洲標準和澳大利亞/新西蘭標準可從SAI Global購買獲得。美國標準可從ASTM國際購買獲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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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新的安全標準將在注冊后次日予以采用。 擬生效日期: 新的安全標準將提供過渡期(在此種情況下為18個月),以便供應商能夠適應新要求。在過渡期內(nèi),供應商可選擇遵守新標準或現(xiàn)行安全標準中規(guī)定的要求。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2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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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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