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哥倫比亞環(huán)境與可持續(xù)發(fā)展部連同商業(yè)、工業(yè)與旅游部,通過了關于鋅碳電池和堿性電池的技術法規(guī)決議No.721,2018,該決議將于2019年1月18日起執(zhí)行。
該法規(guī)適用于在國內生產或進口到哥倫比亞并打算在哥倫比亞國內銷售的所有鋅碳電池和堿性電池。充電電池,鈕扣電池及沒有商業(yè)價值的樣品不在該法規(guī)的管控范圍內。
·標簽必須貼在外包裝上的顯著的位置。所有信息必須使用西班牙語言。對于無法翻譯為西班牙語的信息,需要轉換為拉丁字母。
·電池標簽必須包含信息:鋅碳電池和堿性電池的型號、建議的到期日期或生產日期、原產地、電池正極(+)、額定電壓、商標及生產商或供應商名稱。
·電池外包裝需要包含信息:包裝中含有的電池數量、國內生產商或進口商、商標、電化學系統。
4LR44的鋅電池的尺寸比較小,可以不必標注上述信息在標簽上。外包裝上的信息必須與電池標簽一致。
條款7規(guī)定了電池銷售中允許的有害物質的最高含量,具體見下表:
限制物質 | 限值 | 說明 | 生效日期 |
鎘 (CAS No: 7440-43-9)
| <= 20 ppm | 按鋅碳電池和堿性電池中所占的重量計算 | 2019年1月18日 |
鉛 (CAS No: 7439-92-1)
| <= 2000 ppm | 按鋅碳電池和堿性電池中所占的重量計算 | 2019年1月18日 |
汞 (CAS No: 7439-97-6)
| <= 5 ppm | 按鋅碳電池和堿性電池中所占的重量計算 | 2019年1月18日 |
參考鏈接:http://jacevedo.imprenta.gov.co/tempDownloads/50D569152447189788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