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 2. | 負責機構:衛(wèi)生部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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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3歲至14歲以下兒童在學習或玩耍(玩具)使用的產品; ?兒童服裝和配件; ?促進4歲以下兒童的放松、睡眠、衛(wèi)生、攜帶或運輸的產品。
ICS:[{"uid":"97.120"},{"uid":"77.120"}] HS:[{"uid":"9820"},{"uid":"9501"},{"uid":"9502"},{"uid":"9503"}] |
| 5. |
通報標題:含鉛消費產品法規(guī)。頁數:21 使用語言:英語和法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含鉛(接觸嘴部)消費產品法規(guī)對下列商品規(guī)定了總鉛90毫克/公斤的限制:?除了廚房用具以外,在正常使用過程中與用戶嘴部接觸的產品,如飲料吸管、飲用水噴嘴、運動器械吹嘴和樂器吹嘴;,?用于3歲以下兒童學習或玩耍(玩具)的產品; 含鉛消費產品法規(guī)將擴大含鉛(接觸嘴部)消費產品法規(guī)規(guī)定的90毫克/公斤的限制,以包括本通報第4項所列的附加產品類別。 為反映增加的法律范圍,含鉛消費產品法規(guī)將撤銷并取代含鉛(接觸嘴部)消費產品法規(guī)。 |
| 7. | 目的和理由:本法律修訂提案的目的在于加強兒童保護,避免可能接觸到產品中的鉛。 |
| 8. | 相關文件: 2016年12月3日加拿大官方公報第I部分Vol. 150、No. 49第3907至 3927頁(英語和法語)。 |
| 9. |
擬批準日期:
未聲明 擬生效日期: 法規(guī)在加拿大官方公報第II部分公布后第6個月與公布日期相同的一天生效,如果第6個月沒有相同日期,則該月最后一天生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7/02/17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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