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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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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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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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便攜式發(fā)電機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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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以下 2016 年 11 月 24 日 的信息根據(jù)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便攜式發(fā)電機安全標準 標題:便攜式發(fā)電機安全標準
部門: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 措施:法規(guī)制定提案公告 摘要: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已初步確定便攜式發(fā)電機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受傷和死亡危險。為應(yīng)對此類危險,委員會提出一個限制運行的便攜式發(fā)電機一氧化碳(CO)排放法規(guī)。特別是,法規(guī)提案要求手持式火花點火(SI)引擎驅(qū)動的便攜式發(fā)電機和I類SI引擎的一氧化碳(CO)加權(quán)排放率不超過75克/小時(g/hr),單缸、II類SI引擎發(fā)電機一氧化碳(CO)加權(quán)排放率不超過150克/小時(g/hr),雙缸II類SI引擎發(fā)電機加權(quán)排放率不超過300克/小時(g/hr)。 日期:2017年2月6日之前提交意見。
網(wǎng)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USA/16_4856_00_e.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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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相關(guān)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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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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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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