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烏干達 |
| 2. | 負責機構:烏干達國家標準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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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混凝土增強和預加應力鋼;結構鋼產品;屋面鋼產品;水泥、建筑石灰和其它水硬性膠凝材料;汽車和掛車充氣輪胎及內胎;安全防護設備;氣瓶、閥門和調節(jié)器;電纜和燈具(照明設備);電子、音響和通信設備;高風險食品和食品產品;高風險化學產品、個人衛(wèi)生和消費品;生產杜松子酒的中性酒精和酒精飲料;玩具;電器和電子設備;汽車產品和投入物;化學產品;機械材料和燃氣器具;紡織品、皮革、塑料和橡膠;家具(木材和金屬商品);紙張和文具;安全防護設備;食品和食品產品及舊貨,包括舊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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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報標題:烏干達國家標準局(執(zhí)行強制標準規(guī)范)法規(guī)草案2016。頁數(shù):17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法規(guī)草案包括商品標志或特殊標志規(guī)定;禁止生產、進口、存儲、銷售和分銷強制標準規(guī)范管轄的商品,除非商品符合相關標準或具備特殊標志;特殊標志使用注冊和授權;申請商品特殊標志;特殊標志使用術語;中止特殊標志使用許可;撤銷許可;拒絕批準特殊標志使用許可;聽取申請人意見的機會;特殊標志使用許可續(xù)期;監(jiān)督審計;行政處理;費用;違法和處罰;及申訴。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動植物生命健康;質量要求;保護人類健康安全;保護環(huán)境;防止欺詐行為和消費者保護。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在烏干達官方公報上公布之后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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