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 2. | 負責機構: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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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 5. |
通報標題:家用更換機組的法定檢驗要求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補遺原因:[]評議期變更-日期:[X]通知采取的措施-日期:2026年3月10日[X]·通報措施公布-日期:2026年3月10日[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7年7月1日[X]最終措施文本可從1獲得: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TPKM/final_measure/26_01381_00_e.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TPKM/final_measure/26_01381_00_x.pdf[]通報措施撤回或撤銷日期:·若措施被重新通報,則相關編號為:[]通知措施的內容或范圍發(fā)生變化,文本可從1獲得: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1獲得:[]其他:描述:本通報的目的是提供“家用更換裝置的法定檢驗要求”的最終文本及其實施的相關日期?!癎/TBT/N/TPKM/584”中通知的案文草案獲得通過,略有改動,即最初提議的2026年7月1日實施日期延長至2027年7月1日。腳注1: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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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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