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阿根廷 |
| 2. | 負責機構:共同市場集團 - 第3技術小組 "技術法規(guī)和合格評定"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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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食品
ICS:[{"uid":"67"}] HS:[{"uid":"4"},{"uid":"16"},{"uid":"17"},{"uid":"18"},{"uid":"19"},{"uid":"20"},{"uid":"21"},{"uid":"22"}] |
| 5. |
通報標題:南方共同市場有關適合營養(yǎng)標簽用途的包裝食品部分的技術法規(guī)頁數(shù):27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葡萄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家用型的測量:容量或大小、測量的百分比、相應分數(shù);確定份額大小的方法:食品類、能量值、能量值/份; 使用份額表的說明和其應用營養(yǎng)標簽的標準:公差標準(單獨包裝的食品;按份額或消費的單位包裝在一起的產(chǎn)品); 用于消費的半熟的和半成品的食品; 需要加入其它配料或不加入其它配料重組的用于食品制備的濃縮、粉狀和脫水食品; 通常用作配料的食品; 有2種可分離成份的食品; 帶有不可食用部分的食品; 在容器里有幾個組合的食品; 復合食品; 表(第17到27頁)。該技術法規(guī)涉及在南方共同市場各國領土內(nèi)生產(chǎn)和銷售的或在他們之間進行貿(mào)易的食品及從南方共同市場以外進口的,顧客不在場時包裝的并準備對消費者提供銷售的食品的營養(yǎng)標簽。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消費者享有對他們購買的食品的特性和營養(yǎng)成分的知情權,以及確定適合營養(yǎng)標簽用途的包裝食品的份額大小 |
| 8. | 相關文件: 南方共同市場/XV第3技術小組(SGT)/決議草案No. 04/03 |
| 9. |
擬批準日期:
未說明 擬生效日期: 未說明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3/09/25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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