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gò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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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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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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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由于微小明火和/或暗燃香煙引發(fā)的裝飾家具(軟體家具)的燃燒;建議規(guī)則制定的前期通知;要求評議和信息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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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以下 2008 年 03 月 04 日 的信息根據(jù)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補遺 家用軟墊家具可燃性標準;規(guī)則提案 摘要: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根據(jù)《可燃紡織品法案》(FFA)正在提議家用軟墊家具可燃性標準。本提案將規(guī)定軟墊家具的性能要求和認證,以及標簽要求。軟墊家具制造商可以從兩種可行的遵守方法中選擇一種:他們可以使用能夠充分耐陰燃的護套材料,以達到香煙著火性能測試的要求;或者他們可以在護套織物和內(nèi)部填充料之間放置符合耐陰燃和明火測試要求的防火間隔。要求軟墊家具的制造商證明符合該標準,并且遵守本提案中規(guī)定的某些保存記錄的要求。 提意見截止日期:2008年5月19日 全文可從以下鏈接獲得: http://a257.g.akamaitech.net/7/257/2422/01jan20081800/edocket.access.gpo.gov/2008/08-768.htm http://a257.g.akamaitech.net/7/257/2422/01jan20081800/edocket.access.gpo.gov/2008/pdf/08-768.pdf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guān)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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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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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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