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韓國 |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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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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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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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擬議的農(nóng)林部(MAF)關于通過切割、分等級和分類型對肉類部位分類的公告修正草案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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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以下 2009 年 01 月 30 日 的信息根據(jù) 韓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補遺 韓國農(nóng)林漁業(yè)食品部(MIFAFF)現(xiàn)通知TBT委員會成員國,繼修訂部頒法令畜牧產(chǎn)品加工法之后,提出修訂“按切割、等級和類型對肉塊分類的MIFAFF公告”。 公告修訂草案的主要內(nèi)容在2008年12月19日的MIFAFF公告No. 2008-348中,主要內(nèi)容如下: - 公告的范圍擴大到雞和鴨肉; - 不同類型的初步分切肉可以陳列在相同的托盤中; - 肉店應標明熏肉和豬脖肉等級(僅適用于國內(nèi)產(chǎn)品); - 應在陳列的肉產(chǎn)品標牌或包裝上清楚地說明肉的種類、原產(chǎn)地、部位名稱、肉的等級、屠宰場名稱(僅適用于國產(chǎn)肉)、動物識別碼(僅適用于國產(chǎn)牛肉)、提單號(BL number,僅適用于進口牛肉)和每100g的價格。 修訂的部頒法令畜牧產(chǎn)品加工法要求肉產(chǎn)品銷售商在陳列的肉產(chǎn)品標牌或包裝上清楚地說明此類信息。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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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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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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