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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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的條款: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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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CA 18839 2008,規(guī)則提案,船舶的舷部水艙及部件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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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09 年 10 月 09 日 的信息根據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可移動的船舶舷部水艙及部件 標題:可移動的船舶舷部水艙及部件 機構:加利福尼亞州環(huán)保局(EPA)空氣資源委員會(ARB) 作用:批準規(guī)則 摘要:修訂關于船舶舷部水艙及部件的規(guī)則。使控制船舶舷部水艙(OMTs)及部件排放成為可能。性能標準要求水艙排放物限制在每天每平方米2.5克。 生效日期:2009年10月16日 欲知詳細的信息聯(lián)系: 加利福尼亞州空氣資源委員會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曼多CA 95812 1001 "I"大街 郵政信箱 2815 電子信箱:helpline@arb.ca.gov 電話:(916) 322-2990 傳真:(916) 445-5025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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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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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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