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以色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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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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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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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SI 20第2.17部分-燈具:特殊要求-用于舞臺燈光、影視工作室(室內(nèi)和室外)的燈具(11頁,英語; 5頁,希伯來語)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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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以下 2022 年 01 月 19 日 的信息根據(jù) 以色列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SI 20第2.17部分——燈具:特殊要求——舞臺燈光、電視和電影及攝影場所(室內(nèi)外)用燈具 補遺隨附理由: 【】 評論期限更改-日期: 【】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 【X】 通報措施發(fā)布-日期: 2021年12月15日;SI 20第2.17部分的修訂發(fā)布在以色列官方公報第9800號政府公告部分。 【X】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2年3月15日 【X】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 1獲?。篽ttps://www.sii.org.il/en/standards-search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ISR/final_measure/22_0448_00_x.pdf 【】 通報措施撤銷-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相關標志: 【】 通報措施內(nèi)容或范圍更改,以及文本可從1獲?。?BR>新的評論截止日期(如適用): 【】 解釋性指南發(fā)布,以及文本可從1獲?。?BR>【】 其他: 說明:-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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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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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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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