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以色列 |
| 2. | 負責機構(gòu):以色列WTO-TBT咨詢點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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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燈具;HS:9405; ICS:29.140.40。
ICS:[{"uid":"29.140.40"}] HS:[{"uid":"9405"}] |
| 5. |
通報標題:?SI 20第1部分-燈具:一般要求和測試頁數(shù):231/11 使用語言:英語/希伯來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修訂涉及燈具的強制標準SI 20第1部分。本標準修訂草案采用了國際標準IEC 60598 1-版本8.0:2014-05和修訂1-版本8.0:2017-09,標準希伯來語部分有一些變更。 修訂生效后舊標準和新修訂標準同時適用至2021年2月23日(類似于歐洲指令LVD的生效)。在此期間,可以根據(jù)舊標準或新修訂標準對產(chǎn)品進行測試。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安全。 |
| 8. | 相關(guān)文件: ?以色列強制標準SI 20第1部分(2018年6月); ?國際標準IEC 60598-1-版本8.0:2014-05和修訂1-版本8.0:2017-09。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通常在以色列官方公報政府公告部分公布之后60天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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