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以色列 |
| 2. | 負責機構:以色列WTO-TBT咨詢點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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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隔熱用礦棉; (HS:680610、701939); (ICS:91.100.60)
ICS:[{"uid":"91.100.60"}] HS:[{"uid":"6806.1010"},{"uid":"7019.3910"}] |
| 5. |
通報標題:SI 751第1部分-隔熱用礦棉:建筑物隔熱用成型產品(希伯來語8頁,英語51頁); SI 751第2部分-隔熱用礦棉:工業(yè)建筑隔熱用成型產品(希伯來語7頁,英語34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部分強制性標準SI 751中有關隔熱用礦棉的修訂條款,將用SI 751第1部分和第2部分代替。這些標準修訂草案采用了以下標準: SI 751第1部分同時采用了歐洲標準EN 13162:2012 + A1:2015年2月和美國標準ASTM C726 – 12,標準的希伯來語部分存在一些變更和國家差異。 新修訂標準各部分的以下各節(jié)將被宣布為強制性標準: ·SI 751第1部分與歐洲路線的符合性方面: o第1節(jié)-范圍; o第2節(jié)-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o 4.2.6節(jié)-投放市場時產品對火的反應; o第8節(jié)-標記和標簽,但新的國家標記要求的要求除外。 ·SI 751第1部分與美國路線的符合性方面: o第1節(jié)-范圍; o第2節(jié)-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o第12.6節(jié)-建筑材料的表面燃燒特性; o第14節(jié)-包裝和標記,但新的國家標記要求的要求除外。 ·在SI 751第2部分中: o第1節(jié)-范圍; o第2節(jié)-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o第4.2.4節(jié)-市售產品對火的反應; o第5.3.3節(jié)-對火的反應; 第8節(jié)-標記和標簽,但新的國家標記要求的要求除外。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以色列強制性標準SI 751(1993年12月);?EN13162:2012 + A1:2015年2月;?美國標準ASTM C726 – 12; ?歐洲標準EN 14303:2015年12月。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通常在《以色列官方公報》上的政府公告部分發(fā)布后的6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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