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環(huán)保署(EPA) [1583]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有機化學品; 空氣質量(ICS 13.040),化學工業(yè)生產(chǎn)(ICS 71.020),有機化學品(ICS 71.080)。
ICS:[{"uid":"71.080"},{"uid":"13.040"},{"uid":"71.020"}] HS:[] |
| 5. |
通報標題:有害空氣污染物國家排放標準:雜項有機化學品制造殘留風險和技術審查頁數(shù):88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美國環(huán)保署(EPA)現(xiàn)提出修訂雜項有機化學品制造來源類別的有害空氣污染物國家排放標準(NESHAP)。EPA提出有關殘留風險和技術審查(RTR)的決定,包括修訂設備泄漏和熱交換系統(tǒng)的技術審查,及修訂專門解決儲罐、工藝通風口和設備泄漏的環(huán)氧乙烷排放風險審查。EPA還提出修正和澄清與啟動、關閉和故障(SSM)期間排放相關的監(jiān)管規(guī)定,包括取消SSM期間的一般豁免,在適當時增加SSM期間的工作規(guī)范標準,并澄清某些排氣控制旁路的監(jiān)管規(guī)定。最后,EPA提出增加對控制環(huán)氧乙烷排放的火焰以及用于控制生產(chǎn)烯烴和聚烯烴過程中排放的火焰的監(jiān)控和操作要求;并添加了性能測試結果和報告、性能評估報告以及合格報告的電子報告規(guī)定。我們估計,如果最終完成,這些修訂提案(不包括火焰的潛在超額排放量減少)將使該來源類別的有害空氣污染物(HAP)排放量每年減少116噸/年(tpy),減少該來源類別的環(huán)氧乙烷排放量約10噸/年。 評議期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截止,現(xiàn)已延長至2020年2月18日。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環(huán)境。 |
| 8. | 相關文件: ?2020年1月31日聯(lián)邦紀事(FR)第84卷第69182頁;聯(lián)邦法規(guī)法典(CFR)第40編第63部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19-12-17/html/2019-24573.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19-12-17/pdf/2019-24573.pdf ?有害空氣污染物國家排放標準:雜項有機化學品制造殘留風險和技術審查,措施提案;聽證會和延長評議期通報: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19-12-17/html/2019-27154.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19-12-17/pdf/2019-27154.pdf ?支持文件 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Browser?rpp=25&so=DESC&sb=commentDueDate&po=0&dct=SR%2BO&D=EPA-HQ-OAR-2018-0746 ? G/TBT/N/USA/127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2020/02/18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美國環(huán)保署(EPA)現(xiàn)提出修訂雜項有機化學品制造來源類別的有害空氣污染物國家排放標準(NESHAP)。EPA提出有關殘留風險和技術審查(RTR)的決定,包括修訂設備泄漏和熱交換系統(tǒng)的技術審查,及修訂專門解決儲罐、工藝通風口和設備泄漏的環(huán)氧乙烷排放風險審查。EPA還提出修正和澄清與啟動、關閉和故障(SSM)期間排放相關的監(jiān)管規(guī)定,包括取消SSM期間的一般豁免,在適當時增加SSM期間的工作規(guī)范標準,并澄清某些排氣控制旁路的監(jiān)管規(guī)定。最后,EPA提出增加對控制環(huán)氧乙烷排放的火焰以及用于控制生產(chǎn)烯烴和聚烯烴過程中排放的火焰的監(jiān)控和操作要求;并添加了性能測試結果和報告、性能評估報告以及合格報告的電子報告規(guī)定。我們估計,如果最終完成,這些修訂提案(不包括火焰的潛在超額排放量減少)將使該來源類別的有害空氣污染物(HAP)排放量每年減少116噸/年(tpy),減少該來源類別的環(huán)氧乙烷排放量約10噸/年。
評議期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截止,現(xiàn)已延長至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