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以色列 |
| 2. | 負責機構(gòu):以色列WTO-TBT咨詢點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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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瓷釉和搪瓷金屬器皿中鉛和鎘的釋放(HS:6911,6912); (ICS:25.220.50、67.250、97.040.60)。
ICS:[{"uid":"97.040.60"},{"uid":"25.220.50"},{"uid":"67.250"}] HS:[{"uid":"6911"},{"uid":"6912"}] |
| 5. |
通報標題:SI 1003第2.1部分-與食品接觸的器皿中鉛和鎘的釋放:釉瓷和搪瓷金屬器皿-測試方法(2013年6月)頁數(shù):16/5 使用語言:英語/希伯來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涉及瓷釉和搪瓷金屬器皿中鉛和鎘釋放測試方法的現(xiàn)行以色列標準SI 1003第2.1部分的要求,聲明為強制要求。本聲明符合保護人類健康的強制標準化目標。 本標準采用了國際標準ISO 4531-2-第1版:1998-10-1,標準希伯來語部分有少許變更。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安全。 |
| 8. | 相關(guān)文件: ?以色列標準SI 1003第2.1部分(2013年6月); ?國際標準ISO 4531-1-第1版:1998-10-1。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通常在以色列官方公報政府公告部分公布之后60天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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