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以色列 |
| 2. | 負責(zé)機構(gòu):以色列WTO-TBT咨詢點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蒸汽熨斗(ICS:97.060) 。
ICS:[{"uid":"97.060"}] HS:[{"uid":"8516.4000"}] |
| 5. |
通報標題:SI 900第 2.85部分-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安全:蒸汽熨斗的特殊要求頁數(shù):16/8 使用語言:英語/希伯來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涉及蒸汽熨斗的現(xiàn)有標準SI 900第 2.85部分的要求,應(yīng)聲明為強制要求。聲明與保護人類安全的強制標準化目標一致。 本標準采用了國際標準IEC 60335-2-85版本2.1:2008-07和修訂2-版本2.0:2017-07。標準的希伯來語部分包括以下國家標準差異: 1.更改對國際標準IEC 60335-1的引用,改為適用以色列強制標準SI 900第1部分(一般性國家說明); 2.新增涉及額定值的第201款,適用以色列強制性標準SI 900第1部分(如適用); 3.新增有關(guān)EMC的第202款,適用以色列強制標準SI 900第1部分(如適用); 4.新增涉及噪聲水平的第203款,適用以色列強制標準SI 900第1部分(如適用)。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安全。 |
| 8. | 相關(guān)文件: ?以色列標準SI 900第2.85部分(2019年2月); ?國際標準IEC 60335-2-85版本2.1:2008-07和修訂2-版本2.0:2017-07。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通常在以色列官方公報政府公告部分公布之后60天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