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品:
ICS:[] HS:[] |
| 5. |
通報標題:搖籃車和搖籃安全標準:法規(guī)制定提案通告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以下 2013 年 10 月 31 日 的信息根據(jù)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搖籃車和搖籃安全標準 標題:搖籃車和搖籃安全標準部門: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措施:最終法規(guī)摘要:丹尼?凱澤兒童產品安全通報法案、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2008(CPSIA)第104條要求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委員會或CPSC)頒布關于耐用嬰幼兒產品的消費品安全標準。這些標準與適用的自愿性標準“實質上是相同的”,如果委員會認為更嚴格的要求能夠進一步減少產品引起的受傷危險,或許比自愿性標準更嚴格。委員會現(xiàn)頒布一項關于搖籃車和搖籃的安全標準,以響應CPSIA第104(b)條的指示。日期: 法規(guī)2014年4月23日生效,第1218.2(b)(3)(i) 至 (iv)及(b)(5)和 (b)(7)條除外,這些條款2015年4月23日生效。在本規(guī)則中列出的引用編入的出版物到2013年4月23日為止由聯(lián)邦紀事主任批準。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10-23/html/2013-24203.htm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10-23/pdf/2013-24203.pdf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