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巴西 |
| 2. | 負(fù)責(zé)機構(gòu):國家計量、質(zhì)量與技術(shù)協(xié)會(INMETRO)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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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車載升降平臺。其他升降、搬運、裝卸機械(HS 8428)。其他升降、搬運、裝卸機械(例如,升降機、自動梯、輸送機、纜車)
ICS:[{"uid":"53"}] HS:[{"uid":"8428"}] |
| 5. |
通報標(biāo)題:2014年10月3日的Inmetro條例No.449–制造安裝在具有道路特性的車輛上的車載升降平臺必須符合的合格評定要求頁數(shù):16頁 使用語言:葡萄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規(guī)定了制造安裝在具有道路特性的車輛、具有公共客運交通道路特性,用于公共客運交通的公共汽車和面包車類的車載升降平臺必須符合的合格評定要求,重點在安全性,預(yù)防事故。 |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詐行為和消費者保護(hù);質(zhì)量要求 |
| 8. | 相關(guān)文件: (1)2014年7月3日的巴西官方公報No125,第1部分,第98頁;(2)巴西法律No7.405/1985;巴西法律No10.048/2000;巴西法律No10.098/2000;法令No5.296/2004;Inmetro條例No361/2011(3)巴西官方公報;(4)未陳述。 |
| 9. |
擬批準(zhǔn)日期:
考慮收到的評議意見之后在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 擬生效日期: 考慮收到的評議意見之后在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4/11/05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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