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泰國 |
| 2. | 負責機構:食品藥品管理局(泰國FDA)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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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一般食物(
ICS:[{"uid":"67.040"}] HS:[{"uid":"9901"}] |
| 5. |
通報標題:公共衛(wèi)生部(MOPH)通報草案B.E“食品標簽上“高級”一詞的要求和條件”頁數:2 使用語言:泰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公共衛(wèi)生部(MOPH)提出修訂MOPH通報“食品標簽上“高級”一詞的要求和條件” 如下: 1.公共衛(wèi)生部通報(No. 365) (B.E. 2556):在食品標簽上顯示“高級”,公共衛(wèi)生部(MOPH)通報(No. 366) (B.E. 2556):在巴氏殺菌牛奶和巴氏殺菌全脂牛奶食品標簽上顯示“高級”,經本通報草案撤銷并代替。 2.定義,“高級”是用于傳達信息的詞,指的是質量或標準和特性優(yōu)于相同的食品類型。 3.標簽上標有“高級”的食品必須經監(jiān)管機構批準(泰國FDA)。 4.標簽上標有“高級”的食品必須符合以下條款和條件: (1)質量和標準應符合公共衛(wèi)生部的有關通報; (2)生產方法、設備和貯存應符合公共衛(wèi)生部的有關通報; (3)食品應具備以下標準、質量或特性: a.授權政府機構/官方或國際認可的認證機構的有機認證; b.商務部的地理標志(GI)注冊; c .食品應具有優(yōu)于同類食品的特性,否則應滿足以下要求: 1)從授權政府機構/官方或國際認可的認證機構獲得證書或證據表明質量或標準優(yōu)于相同的食品類型。 2)有根據食品委員會批準的質量或者標準優(yōu)于食品藥品管理局公告規(guī)定的同類國內銷售產品的證明或者核準。 d.經食品委員會批準,食品應當具有優(yōu)于食品藥品管理局公告要求的同類食品的標準、質量或者特性。 5.食品生產商或進口商應根據本通報測試其產品,并每年向監(jiān)管機構提交第4 ( 3 )條規(guī)定的證據。 6.根據第4 ( 3 )條,標簽上的“高級”一詞應作為顯示食品質量或標準的有效證據,除非在顯示質量或標準的證據中未規(guī)定有效性,否則有效期為自許可之日起3年。 7.本通報在政府公報公布后生效。 |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保護。 |
| 8. | 相關文件: -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在泰國皇家公報上通報之后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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