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 2. | 負責機構:衛(wèi)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FDA)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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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藥品。
ICS:[{"uid":"11.120.10"}] HS:[{"uid":"3001"},{"uid":"3002"},{"uid":"3003"},{"uid":"3004"},{"uid":"3005"},{"uid":"3006"}] |
| 5. |
通報標題:藥品專利鏈接協(xié)議通報法規(guī)(草案)頁數(shù):3 使用語言:漢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為了避免延誤其它仿制藥注冊以及因不公平或限制性競爭協(xié)議對患者獲取藥物造成的負面影響,衛(wèi)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FDA)根據(jù)藥事法第42-19條第2款起草了“藥品專利鏈接協(xié)議通報法規(guī)”,確保公共衛(wèi)生和公平市場交易。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包括: 1.報告反向支付利息協(xié)議的方法、內容和開始日期; 2.報告協(xié)議的各方責任; 3.中央衛(wèi)生主管部門向公平貿易委員會通報其認為可能違反公平貿易法的協(xié)議。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安全; 減少貿易壁壘和促進貿易。 |
| 8. | 相關文件: 藥事法第40-19條。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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