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美國農業(yè)部(USDA)農產品銷售局(AMS) [1356]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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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有機農業(yè)和林業(yè)(ICS 65.020),一般食品(ICS 67.040)。
ICS:[{"uid":"67.040"},{"uid":"65.020"}] HS:[{"uid":"9817"},{"uid":"9812"}] |
| 5. |
通報標題:國家有機計劃(NOP);修訂國家允許物質和禁止物質清單(作物、畜牧和處理)頁數(shù):27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法規(guī)提案修訂美國農業(yè)部(USDA)有機法規(guī)的國家允許和禁止物質清單(國家清單)條款,以執(zhí)行由國家有機標準委員會(NOSB)提交給農業(yè)部長(秘書)的建議。本規(guī)定擬修訂國家清單上允許有機生產或處理的17種物質的使用限制:微量營養(yǎng)素;洗必泰;殺寄生蟲劑;芬苯達唑;莫西菌素;甲苯噻嗪;利多卡因;普魯卡因;蛋氨酸;輔料;海藻酸;香料;巴西棕櫚蠟;氯;纖維素;色素;和甘油。法規(guī)還提出在國家清單上增加16種允許有機生產或處理的新物質:次氯酸;氧化鎂;魷魚副產品;活性炭;硼葡萄糖酸鈣;丙酸鈣;可注射的維生素、礦物質和電解質;高嶺土果膠;礦物油;丙二醇;酸化亞氯酸鈉;硫酸鋅;乳酸鉀和乳酸鈉。此外,法規(guī)提案將植物源殺蟲劑魚藤酮列為有機作物生產中的禁用物質。最后,法規(guī)提案去除伊維菌素作為有機畜牧生產中允許的殺寄生蟲劑。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2018年1月17日聯(lián)邦紀事(FR)第83卷第2498頁。聯(lián)邦法規(guī)法典(CFR)第7編第205部分。批準時公布在聯(lián)邦紀事。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8/03/19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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