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 2. | 負責機構(gòu):衛(wèi)生部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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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主要由15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珠寶商品。
ICS:[{"uid":"97.190"},{"uid":"39.060"}] HS:[{"uid":"71"}] |
| 5. |
通報標題:兒童珠寶法規(guī)。頁數(shù):20 使用語言:英語和法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兒童珠寶法規(guī)修訂提案以90毫克/公斤的總鉛限制取代現(xiàn)行的所有兒童珠寶可接觸零件600毫克/公斤總鉛限制和90毫克/公斤遷移鉛限制,并增加完全進入小零件筒的兒童珠寶130毫克/公斤總鎘限制。 |
| 7. | 目的和理由:本法律修訂提案的目的在于加強兒童保護,避免15歲以下兒童珠寶商品中鉛和鎘的污染,澄清了兒童珠寶中的鎘要求,消除了企業(yè)測試遷移鉛的需要。 |
| 8. | 相關(guān)文件: 2016年12月3日加拿大官方公報第I部分Vol. 150、No. 49第3887 至 3906頁(英語和法語)。 |
| 9. |
擬批準日期:
未聲明 擬生效日期: 法規(guī)在加拿大官方公報第II部分公布后第6個月與公布日期相同的一天生效,如果第6個月沒有相同日期,則該月最后一天生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7/02/17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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