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食品工業(yè)用濃縮果蔬汁(漿)衛(wèi)生標準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第G/SPS/N/CHN/59號通報第6欄應為:內容簡述: 本標準制定了用于食品業(yè)的水果蔬菜濃縮汁[漿]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及在加工、包裝、標志、倉儲、運輸及測定方法中的衛(wèi)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水果、蔬菜及其它經洗凈、榨取[或制漿]、濃縮及消毒的植物生產的濃縮果汁[漿],這些果汁不含人工合成色素,用封閉容器包裝,供進一步加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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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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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G/SPS/N/CHN/59號通報第6欄應為:內容簡述: 本標準制定了用于食品業(yè)的水果蔬菜濃縮汁[漿]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及在加工、包裝、標志、倉儲、運輸及測定方法中的衛(wèi)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水果、蔬菜及其它經洗凈、榨取[或制漿]、濃縮及消毒的植物生產的濃縮果汁[漿],這些果汁不含人工合成色素,用封閉容器包裝,供進一步加工。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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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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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G/SPS/N/CHN/59號通報第6欄應為:內容簡述: 本標準制定了用于食品業(yè)的水果蔬菜濃縮汁[漿]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及在加工、包裝、標志、倉儲、運輸及測定方法中的衛(wèi)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水果、蔬菜及其它經洗凈、榨取[或制漿]、濃縮及消毒的植物生產的濃縮果汁[漿],這些果汁不含人工合成色素,用封閉容器包裝,供進一步加工。 |
|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食品工業(yè)用濃縮果蔬汁(漿)衛(wèi)生標準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第G/SPS/N/CHN/59號通報第6欄應為:內容簡述: 本標準制定了用于食品業(yè)的水果蔬菜濃縮汁[漿]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及在加工、包裝、標志、倉儲、運輸及測定方法中的衛(wèi)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水果、蔬菜及其它經洗凈、榨取[或制漿]、濃縮及消毒的植物生產的濃縮果汁[漿],這些果汁不含人工合成色素,用封閉容器包裝,供進一步加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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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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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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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中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4-02-18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食品工業(yè)用濃縮果蔬汁(漿)衛(wèi)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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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第G/SPS/N/CHN/59號通報第6欄應為:內容簡述: 本標準制定了用于食品業(yè)的水果蔬菜濃縮汁[漿]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及在加工、包裝、標志、倉儲、運輸及測定方法中的衛(wèi)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水果、蔬菜及其它經洗凈、榨取[或制漿]、濃縮及消毒的植物生產的濃縮果汁[漿],這些果汁不含人工合成色素,用封閉容器包裝,供進一步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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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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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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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中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4-02-18如下信息: |
| 第G/SPS/N/CHN/59號通報第6欄應為:內容簡述: 本標準制定了用于食品業(yè)的水果蔬菜濃縮汁[漿]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及在加工、包裝、標志、倉儲、運輸及測定方法中的衛(wèi)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水果、蔬菜及其它經洗凈、榨取[或制漿]、濃縮及消毒的植物生產的濃縮果汁[漿],這些果汁不含人工合成色素,用封閉容器包裝,供進一步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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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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