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新西蘭 |
| 2. | 負責(zé)機構(gòu):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局(FSANZ)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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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銷售的羽扇豆種子/核或源自/包含羽扇豆種子成分的食品(進口和國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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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報標題:提案P1026評估摘要-作為過敏原的羽扇豆 。頁數(shù):22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本提案旨在修訂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法典,因羽扇豆?jié)撛诘倪^敏性當食品中存在羽扇豆時要求聲明(如通過標簽)。 為管控羽扇豆和羽扇豆食品的潛在消費風(fēng)險,F(xiàn)SANZ制定了食品監(jiān)管措施草案,適用于羽扇豆和羽扇豆產(chǎn)品強制過敏原要求。提出強制要求管轄以下方面: ?含任何形式羽扇豆的包裝和未包裝食品,包括羽扇豆油 ?作為加工助劑或加工助劑成分使用的羽扇豆 ?源自或包含羽扇豆成分的食品添加劑 ?作為復(fù)合成分使用的羽扇豆 |
| 7. | 目的和理由:在澳大利亞發(fā)生了幾起嚴重反應(yīng)案例,包括消費含羽扇豆食品的人報告的過敏反應(yīng)。這些與未來新西蘭食品中使用羽扇豆的預(yù)期增長及對其它豆類如花生和大豆過敏的人對羽扇豆也可能產(chǎn)生過敏反應(yīng),導(dǎo)致必須控制避免未來過敏反應(yīng)案例的新西蘭消費者當前風(fēng)險。所有修改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法典的提案必須就以下目標進行評估:(a)保護公眾健康安全;(b)提供能夠使消費者做出知情選擇的充分信息;(c)防止誤導(dǎo)或欺詐行為。 |
| 8. | 相關(guān)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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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預(yù)計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局(FSANZ)最早2016年12月批準 擬生效日期: 預(yù)計2016年12月中通過官方公報及隨后2017年2月通過登記通報政府,在政府考慮之后。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6/08/25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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