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玩具安全指令》預計2009年5月生效
信息來源: 發(fā)布日期:2009-04-30 閱讀:433次
4月26日,商務部、質檢總局委托專家解讀即將生效的 《歐盟新玩具安全指令》。該指令的出臺,將對中國的外貿玩具行業(yè)產生較大影響。
相對于現行的88/378/EEC指令,《歐盟新玩具安全指令》在物理和機械性能、化學性能、電氣性能、衛(wèi)生、警告標志、合格評定、CE標志的可視性方面作出了新要求。
在物理和機械性能上,在窒息風險上,從“針對年齡小于36個月的兒童的玩具”延伸至“用嘴開動的玩具”,從避免“嘴和鼻的外部呼吸道阻塞”延伸至“內部呼吸道阻塞”;在與食品接觸的玩具方面,規(guī)定“與包裝分離”、“包裝無窒息危險”、“警告:推薦成人監(jiān)督”、“禁止緊附在食品上的玩具”。
在化學性能方面,公布了鄰苯二甲酸二丁酯等15種高關注物質,制定19種特定重金屬更嚴格的限制,列明了55種禁用香料和11種需要回貼警示標簽香料的名稱和CAS號,等等。
在電氣性能方面,新玩具指令將現行指令延伸至“如果即使玩具破裂時,也無傷害性電擊風險,則內部電壓可超過24V”、“保護防止電源引起的電器危險及火災”、“無激光、LED或任何其他類型的輻射引起的健康危害或對眼睛或皮膚的傷害風險”。
在衛(wèi)生方面,新指令將現行指令延伸至“針對小于36個月兒童的紡織玩具應可以清洗,并需要在清洗后達到基本安全要求”。
在警告標志上,新指令將現行指令延伸至“若適用于安全使用,則警告必須詳細說明:使用人員限制、使用人員的能力、最小或最大重量、成人監(jiān)督”。
在合格評定上,新指令延伸至“實施危險分析的明顯義務”。
在CE標志的可視性上,新指令延伸至“如果外面看不見,可貼在包裝上”。
專家預測,新指令將于5月或6月生效。對于化學部分設定的過渡期為4年,其他安全要求設定的過渡期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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