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椎體共同市場就接觸食品的染色劑采納新的安全規(guī)定
信息來源:技術壁壘資源網(wǎng) 發(fā)布日期:2010-07-14 閱讀:454次
南椎體共同市場(MERCOSU)(包括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烏拉圭)日前發(fā)布了一系列最終技術條例,條例規(guī)定了用于進口到南椎體共同市場成員國的食品中的染色劑的新的安全要求。這些條例最遲將在2010年12月15日由成員國轉換成本國法律。
條例規(guī)定了以下接觸食品的染色劑的最大濃度限值:
有機染色劑中的非磺化芳香胺:溶解在鹽酸中的初級非磺化芳香胺(以苯胺為例)的限值為染色劑總重量的500ppm。對二氨基聯(lián)苯、β-萘胺和4-氨基聯(lián)苯的限值為10ppm。
有機染色劑中的磺化芳香胺:以氨基苯磺酸來表示的磺化芳香胺的限制為染色劑總重量中的500ppm。
重金屬和有毒物質(zhì):條例規(guī)定了以下重金屬和有毒物質(zhì)的最大濃度限值,其中銻為0.05%,砷為0.005%,鋇為0.01%,鎘為0.01%,鉻為0.10%,鉛為0.01%,汞為0.005%,硒為0.01%,鋅為0.20%。
炭黑色素:條例規(guī)定的以下炭黑色素的濃度限值為可提煉的甲苯為0.01%,可提煉的環(huán)己胺為每公分單元中的含量為386 nm<0.02 AU或每五公分單元中的含量<0.1 AU,苯并芘為0.25 mg/kg,聚合物中的炭黑濃度為2.5%。
此外,條例還規(guī)定了以下與食品接觸的染色劑中的一些成分的最大特殊遷移水平:銻為0.04 mg/kg,砷為0.01 mg/kg,鋇為1 mg/kg,硼為0.5 mg/kg,鎘為0.005 mg/kg,銅為5 mg/kg,鉻為0.05 mg/kg,氟化物為0.5 mg/kg,鉛為0.01 mg/kg,汞為0.005 mg/kg,銀為0.05 mg/kg,錫為1.2 mg/kg,鋅為25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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