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司,A4-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29 542 63 電子郵件:sps@ec.europa.eu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油籽、油果、動植物脂肪和油、樹堅果、豆類、谷物和谷物衍生產(chǎn)品、牛奶、乳制品、可可豆和可可制品、糖果、香料、干草藥、茶和草藥輸液、嬰幼兒食品、食品補充劑和食品添加劑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條例草案(EU)2023/915修訂了食品中礦物油芳烴的最大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shù):5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382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382_01_e.pdf |
| 6. | 內(nèi)容簡述:該條例草案規(guī)定了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產(chǎn)品、油籽食品、油果、動物和植物脂肪和油、堅果、豆類、谷物和源自谷物的產(chǎn)品、牛奶、乳制品、可可豆和可可產(chǎn)品、香料、干草藥、茶和草藥浸劑、嬰幼兒食品、食品補充劑和食品添加劑中礦物油芳香烴的最大限量。考慮到EFSA對食品中礦物油碳氫化合物的最新風險評估結果,確定了礦物油芳香烴的最大限量,以確保高水平的人類健康保護。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動物健康[ ] 植物保護[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X] 無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FSA更新了食品中礦物油碳氫化合物的風險評估:https://efsa.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2903/j.efsa.2023.8215(有英文版) |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本條例應在《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自2027年1月1日起適用。在本法規(guī)生效前合法投放市場的附件中的所列食品,可在市場上保留至最低保質(zhì)期或使用期。[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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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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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司,A4-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29 542 63
電子郵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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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6-03-11如下信息: 歐盟委員會條例草案(EU)2023/915修訂了食品中礦物油芳烴的最大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
該條例草案規(guī)定了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產(chǎn)品、油籽食品、油果、動物和植物脂肪和油、堅果、豆類、谷物和源自谷物的產(chǎn)品、牛奶、乳制品、可可豆和可可產(chǎn)品、香料、干草藥、茶和草藥浸劑、嬰幼兒食品、食品補充劑和食品添加劑中礦物油芳香烴的最大限量。考慮到EFSA對食品中礦物油碳氫化合物的最新風險評估結果,確定了礦物油芳香烴的最大限量,以確保高水平的人類健康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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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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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司,A4-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29 542 63
電子郵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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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條例草案規(guī)定了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產(chǎn)品、油籽食品、油果、動物和植物脂肪和油、堅果、豆類、谷物和源自谷物的產(chǎn)品、牛奶、乳制品、可可豆和可可產(chǎn)品、香料、干草藥、茶和草藥浸劑、嬰幼兒食品、食品補充劑和食品添加劑中礦物油芳香烴的最大限量。考慮到EFSA對食品中礦物油碳氫化合物的最新風險評估結果,確定了礦物油芳香烴的最大限量,以確保高水平的人類健康保護。 |
|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司,A4-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29 542 63 電子郵件:sps@ec.europa.eu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油籽、油果、動植物脂肪和油、樹堅果、豆類、谷物和谷物衍生產(chǎn)品、牛奶、乳制品、可可豆和可可制品、糖果、香料、干草藥、茶和草藥輸液、嬰幼兒食品、食品補充劑和食品添加劑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條例草案(EU)2023/915修訂了食品中礦物油芳烴的最大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頁數(shù):5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382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382_01_e.pdf |
| 6. | 內(nèi)容簡述:該條例草案規(guī)定了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產(chǎn)品、油籽食品、油果、動物和植物脂肪和油、堅果、豆類、谷物和源自谷物的產(chǎn)品、牛奶、乳制品、可可豆和可可產(chǎn)品、香料、干草藥、茶和草藥浸劑、嬰幼兒食品、食品補充劑和食品添加劑中礦物油芳香烴的最大限量??紤]到EFSA對食品中礦物油碳氫化合物的最新風險評估結果,確定了礦物油芳香烴的最大限量,以確保高水平的人類健康保護。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動物健康[ ] 植物保護[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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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X] 無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FSA更新了食品中礦物油碳氫化合物的風險評估:https://efsa.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2903/j.efsa.2023.8215(有英文版) |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本條例應在《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自2027年1月1日起適用。在本法規(guī)生效前合法投放市場的附件中的所列食品,可在市場上保留至最低保質(zhì)期或使用期。[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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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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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司,A4-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29 542 63
電子郵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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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6-03-11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條例草案(EU)2023/915修訂了食品中礦物油芳烴的最大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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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
該條例草案規(guī)定了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產(chǎn)品、油籽食品、油果、動物和植物脂肪和油、堅果、豆類、谷物和源自谷物的產(chǎn)品、牛奶、乳制品、可可豆和可可產(chǎn)品、香料、干草藥、茶和草藥浸劑、嬰幼兒食品、食品補充劑和食品添加劑中礦物油芳香烴的最大限量??紤]到EFSA對食品中礦物油碳氫化合物的最新風險評估結果,確定了礦物油芳香烴的最大限量,以確保高水平的人類健康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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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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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司,A4-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29 542 63
電子郵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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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6-03-11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條例草案(EU)2023/915修訂了食品中礦物油芳烴的最大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 |
| 該條例草案規(guī)定了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產(chǎn)品、油籽食品、油果、動物和植物脂肪和油、堅果、豆類、谷物和源自谷物的產(chǎn)品、牛奶、乳制品、可可豆和可可產(chǎn)品、香料、干草藥、茶和草藥浸劑、嬰幼兒食品、食品補充劑和食品添加劑中礦物油芳香烴的最大限量??紤]到EFSA對食品中礦物油碳氫化合物的最新風險評估結果,確定了礦物油芳香烴的最大限量,以確保高水平的人類健康保護。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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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司,A4-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29 542 63
電子郵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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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條例草案(EU)2023/915修訂了食品中礦物油芳烴的最大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相關的文本)。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shù):5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382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382_01_e.pdf |
| 3. | 相關方:[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司,A4-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29 542 63 電子郵件:sps@ec.europa.eu |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油籽、油果、動植物脂肪和油、樹堅果、豆類、谷物和谷物衍生產(chǎn)品、牛奶、乳制品、可可豆和可可制品、糖果、香料、干草藥、茶和草藥輸液、嬰幼兒食品、食品補充劑和食品添加劑 |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本條例應在《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自2027年1月1日起適用。在本法規(guī)生效前合法投放市場的附件中的所列食品,可在市場上保留至最低保質(zhì)期或使用期。[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
| 6. | 內(nèi)容簡述:該條例草案規(guī)定了堅果、蔬菜、海藻、豆類、油籽、谷物、可可和巧克力產(chǎn)品、油籽食品、油果、動物和植物脂肪和油、堅果、豆類、谷物和源自谷物的產(chǎn)品、牛奶、乳制品、可可豆和可可產(chǎn)品、香料、干草藥、茶和草藥浸劑、嬰幼兒食品、食品補充劑和食品添加劑中礦物油芳香烴的最大限量??紤]到EFSA對食品中礦物油碳氫化合物的最新風險評估結果,確定了礦物油芳香烴的最大限量,以確保高水平的人類健康保護。 |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司,A4-多邊國際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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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32 2)29 542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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