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烏克蘭 |
| 2. | 負責機構: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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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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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烏克蘭農(nóng)業(yè)政策和食品部“關于批準糖漿和/或天然果汁中混合水果的最低要求”的命令草案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補遺原因:[]評議期變更-日期:[X]通報措施通過-日期:2025年10月20日[X]通報措施公布-日期:2025年12月26日[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6年6月26日[X]最終措施文本可從1獲得:https://zakon.rada.gov.ua/laws/show/z1825-25#Text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UKR/final_measure/26_00166_00_x.pdf[]通報措施撤回或撤銷日期:·若措施被重新通報,則相關編號為:[]通報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化,文本可從1獲得: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1獲得:[]其他:說明:烏克蘭通知通過烏克蘭經(jīng)濟、環(huán)境和農(nóng)業(yè)部2025年10月20日第812號命令“關于批準糖漿和/或天然果汁中混合水果的最低要求”。該命令于2025年12月5日在烏克蘭司法部登記。該命令于2025年12月26日發(fā)布,將在正式發(fā)布六個月后,即2026年6月26日生效。該命令還規(guī)定,不符合本命令批準的糖漿和/或天然果汁中混合水果最低要求規(guī)定的糖漿和/或天然果汁中混合水果,自本命令生效之日起三年內(nèi)可生產(chǎn)和/或投放市場。此類食品可保持流通直至其有效期或其最短保質(zhì)期結束。腳注1: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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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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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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