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歐盟委員會eu-tbt咨詢點, 傳真:+(32)2 299 80 43, 電子郵件:grow-eu-tbt@ec.europa.eu 網(wǎng)站:https://technical-barriers-trade.ec.europa.eu/en/home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 3.2[ ] 7.2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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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乘用車和貨車(M1和N1類機動車輛)。
ICS:[] HS:[] |
| 5. |
通報標題:修訂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于標準化獲取車輛車載診斷信息、維修和保養(yǎng)信息以及安全獲取車載診斷信息的要求和程序的法規(guī)(EU)2018/858的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頁數(shù):7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該舉措更新并澄清了法規(guī)(EU)2022/858附件X關于獲取車輛維修和保養(yǎng)信息(RMI)和車載診斷(OBD)信息的要求,以考慮技術進步,特別是促進獨立運營商更快地更新軟件以及現(xiàn)代駕駛員輔助系統(tǒng)和電池的維修和維護,同時確保通過標準化連接器以外的方式平等獲取OBD信息。最重要的是,它制定了規(guī)則,通過指定允許車輛制造商為此采取的措施來確保安全訪問OBD信息。 |
| 7. | 目的和理由:法規(guī)(EU)2018/858要求制造商向獨立運營商提供不受限制、標準化和非歧視性的車輛車載診斷(OBD)信息、診斷和其他設備工具,包括適用軟件和車輛維修和保養(yǎng)信息的完整參考和可用下載,該條例附件十規(guī)定了管理這種準入的具體要求和適用安排,這些規(guī)則旨在確保公平競爭,但也確保車輛的可修復性,另一方面,一般安全法規(guī)(法規(guī)(EU)2019/2144)要求車輛制造商保護車輛免受不斷變化的網(wǎng)絡安全威脅,正在磋商的提案旨在更新附件X,以確保更有效、更安全地獲取車輛RMI和OBD信息,;質(zhì)量要求;協(xié)調(diào) |
| 8. | 相關文件: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2018年5月30日關于機動車輛及其拖車以及用于此類車輛的系統(tǒng)、部件和獨立技術單元的批準和市場監(jiān)督的法規(guī)(EU)2018/858(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02018R0858-20240701)歐洲議會和理事會2019年11月27日關于機動車輛及其拖車以及用于此類車輛的系統(tǒng)、部件和獨立技術單元的型式批準要求的法規(guī)(EU)201/2144,涉及車輛乘員和弱勢道路使用者的一般安全和保護(https:nt [2023/1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