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越南 |
| 2. | 負責機構:越南科學技術部標準、計量和質量委員會。8 Hoang Quoc Viet Str.,Nghia Do Ward,河內,越南 電話。:(84-24)37911636 電子郵件:vuhchq@tcvn.gov.vn 網(wǎng)站:https://tcvn.gov.vn/?朗=恩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 3.2[ ] 7.2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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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產(chǎn)品和貨物的質量
ICS:[] HS:[] |
| 5. |
通報標題:詳細執(zhí)行《產(chǎn)品和貨物質量法》若干條款和《修正和補充《產(chǎn)品和貨物質量法》若干條款和貨物標簽法》的法令草案;頁數(shù):124 使用語言:越南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監(jiān)管范圍該法令草案詳細規(guī)定了《產(chǎn)品和貨物質量法》若干條款和《產(chǎn)品和貨物質量法若干條款的修正和補充法》關于產(chǎn)品和貨物質量的國家管理以及產(chǎn)品和貨物質量的國家管理責任的規(guī)定;發(fā)展國家質量基礎設施;技術在質量管理和產(chǎn)品追溯中的應用;商品標簽(包括物理標簽和電子標簽);以及國家質量獎。適用實體本法令草案適用于從事產(chǎn)品和貨物生產(chǎn)和貿易的組織和個人,以及參與與產(chǎn)品和貨物質量、編號、條形碼、貨物標簽(包括電子標簽)、數(shù)字產(chǎn)品護照、產(chǎn)品和貨物可追溯性、合格評定以及越南國家質量獎相關活動的組織和個人 |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信息、標簽;防止欺詐行為和保護消費者;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質量要求 |
| 8. | 相關文件: -2025年2月18日《政府組織法》和2025年2月19日《地方行政組織法》;-2025年2月19日《地方行政組織法》和2025年6月16日《地方行政組織法若干條款修正和補充法》;-2006年6月29日《標準和技術條例法》;以及2025年6月14日修訂和補充《標準和技術法規(guī)法》若干條款的法律;-2007年11月21日《產(chǎn)品和貨物質量法》;以及2025年6月18日修訂和補充《產(chǎn)品和貨物質量法》若干條款的法律;-2005年6月14日商法;-2023年6月20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
| 9. |
擬批準日期:
2025-12-01 擬生效日期: 2026-01-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2025年10月24日;[X]距通報60天;指定處理有關通報意見的機構或當局的聯(lián)系方式:請將意見提交至:越南TBT咨詢點,電子郵件:tbtvn@tcvn.gov.vn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VNM/25_05586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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