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印度 |
| 2. | 負責機構:印度政府衛(wèi)生與家庭福利部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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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包裝與瓶裝食品
ICS:[{"uid":"67."}] HS:[] |
| 5. |
通報標題:防止食品摻假規(guī)則(第9條修訂),2000頁數(shù):2頁 使用語言:印度語和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關于制造商、制造單位和進口商的名稱和完整地址的標示條款修訂。 |
| 7. | 目的和理由:向消費者提供正確信息以及關于銷售和/或進口的法規(guī)信息。 |
| 8. | 相關文件: 1. 防止食品摻假法案,1954;2. 防止食品摻假規(guī)定,1955;3. 2000年11月20日通報No. G.S.R.877(E)通報的《防止食品摻假的規(guī)定2000(第9條修訂)》。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0/11/20 擬生效日期: 2001/11/20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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