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22)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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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加速器控制系統(tǒng)
ICS:[{"uid":"43"}] HS:[{"uid":"8703章"}] |
| 5. |
通報標題: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加速器控制系統(tǒng))頁數:13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該文件計劃修訂關于加速器控制系統(tǒng)的《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該標準最初起草和頒布時,大部分系統(tǒng)是機械的。目前,越來越多的系統(tǒng)成為電子的、電力的或混合的。該修訂標準將明確適用于這些系統(tǒng),并包括說明每一系統(tǒng)特定故障模式的條款。 |
| 7. | 目的和理由:減少由于加速器控制系統(tǒng)故障導致的發(fā)動機超速而引起的死亡與傷害。 |
| 8. | 相關文件: 67 聯邦紀事 (FR) 48117, 2002年7月23日; 聯邦法規(guī)法典(CFR) 第49卷第 571部分。 采用時將發(fā)表于《聯邦紀事》。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2/9/23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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