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墨西哥 |
| 2. | 負責機構:能源部 處理通報評議的部門: 標準理事會/能源部 (DGN/SE) 咨詢點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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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本墨西哥官方緊急標準不直接涵蓋任何產(chǎn)品,因為它規(guī)范了液化天然氣(LNG)貯存工場的安裝、設計、建造和維護。但是,它確實包括間接適用于這些工廠的系統(tǒng)、設備、設施和建筑組件的規(guī)范。
ICS:[{"uid":"75.06075.18075.200"}] HS:[] |
| 5. |
通報標題:墨西哥官方緊急標準NOM-EM-001-SECRE-2002,關于配有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管道輸送、再氣化和傳輸系統(tǒng)、設備和裝置的LNG貯存工場的設計、建造、操作和維護安全要求頁數(shù):55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本墨西哥官方緊急標準制定了配有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管道輸送、再氣化和傳輸系統(tǒng)、設備和裝置的LNG貯存工場的設計、建造、操作和維護的最低安全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具有下列條件的LNG貯存工場:具有固定的岸基設施、從油輪卸載LNG的接收點到以氣態(tài)將燃料傳輸?shù)焦艿垒斔拖到y(tǒng)的輸送點、總貯存容積超過1,060 m3,并涵蓋天然氣的卸載、管道輸送、貯存、再氣化和傳輸。 |
| 7. | 目的和理由:在LNG的接收、管道傳輸和貯存設備可能造成人類安全的危險的情況下,需要一項技術法規(guī)規(guī)定其設計、建造、 |
| 8. | 相關文件: 2002年8月12日的Diario Oficial de la Federación (官方公報)(西班牙語)。 |
| 9. |
擬批準日期:
在官方公報發(fā)表(2002/8/2)后一天;有效期6個月。 擬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報發(fā)表(2002/8/2)后一天;有效期6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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