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歐洲委員會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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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林木再生材料
ICS:[{"uid":"79.02079.040"}] HS:[] |
| 5. |
通報標題:授權成員國可根據(jù)1999/105/EC “關于在第三國生產的林木再生材料”的指令做出決定的委員會決定草案。頁數(shù):9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指令授權成員國可以就進口第三國生產的林木再生材料形成本國決定。還制定了基本材料的生產國別、品種、類別與類型。 |
| 7. | 目的和理由:為執(zhí)行關于林木再生材料銷售的指令1999/105/EC 的第19(1)款,根據(jù)委員會提議,理事會將 |
| 8. | 相關文件: Doc. SANCO/2734/2002 rev 2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2/02/15 擬生效日期: 自成員國根據(jù)委員會決定做出決定之日(成員國應當立即通知委員會與其它成員國根據(jù)委員會決定做出的決定以及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3/01/31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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