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圣盧西亞 |
| 2. | 負責機構:圣盧西亞標準局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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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人造黃油和烹飪用人造黃油、熟脂脂妨、餅干、小麥粉、椰子果油、瓶裝朗姆酒、面條制品、調味番茄醬、巧克力糖果點心和可可制品、香料和調味汁、瓶裝水、驕車的充氣輪胎、大米、釀造廠產品的標簽、預包裝貨物的標簽、預包裝食品的香煙標簽、殺蟲劑和其它有毒化學藥品的零售包裝標簽、釀造廠產品的標簽、零售包裝的標簽
ICS:[{"uid":"99.001"}] HS:[{"uid":"9901"}] |
| 5. |
通報標題:(a) 性能檢查程序手冊 (b) 海關和進口檢驗表的程序細則 (c) 強制性標簽標準和其它引入標簽要求的標準的標簽檢驗和批準程序頁數:(a)24頁,(b)8頁(c)10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規(guī)定本地產和進口產品(已為它們公布了強制標準)所必須滿足的要求和相對于銷售這些產品的合格評定程序。認可的符合性文件包括在制造商品處的從認可的主管當局發(fā)的證書,證書表明這些產品是合格的或許可在來原產地銷售,或者,由認可的實驗室進行的測試,這些測試證明符合相關的圣盧西亞國家標準。該程序鼓勵使用供應商自我聲明。為保證這些銷售的產品符合如在標準中所陳述的可接受的衛(wèi)生、安全、性能和標簽要求,這些符合性文件是必要的。強制性標準符合性程序:性能檢驗程序手冊:根據強制性標準符合性程序制定的檢驗活動的指導方針。這些指導方針涉及在1990年的14號標準法令中所述的強制性法規(guī)。強制性標準符合程序:海關和進口檢查表處理程序細則:在執(zhí)行強制性標準符合程序時提供海關和進口檢驗表的指導方針。這些指導方針涉及在1990年的14號標準法令中所述的權力法規(guī)。強制性標簽標準和其它引入標簽要求的標準的標簽檢查和批準程序:概括為在圣盧西亞標簽標準中規(guī)定的實際標簽檢查和批準要遵守的程序。該文件處理為判定與相關標簽要求符合所必需的管理和實行機制的建立。這些程序涉及用于檢驗的實際表格或檢驗表、適當的收費組織、保持的記錄以及判定符合的正確行動過程。 |
| 7. | 目的和理由:圣盧西亞標準局要向負責標準局的部長建議,宣布該標準為強性標準,以便保護消費者防止危險和保證給消費者或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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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2003/07/01 擬生效日期: 2003/07/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3/09/30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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