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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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1.HS編碼8402、8403、8404所包括的滿足中國有關規(guī)定的鍋爐。 <BR>2.其它HS編碼中含有的符合中國規(guī)定條件的鍋爐也在本通報涵蓋產品范圍內。
ICS:[{"uid":"27.060.30"}] HS:[{"uid":"8402"},{"uid":"8403"},{"uid":"8404"}] |
| 5. |
通報標題:《鍋爐設計文件鑒定管理規(guī)則》(送審稿)頁數:10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在中國境內使用的鍋爐產品,其設計文件必須進行鑒定。本規(guī)則對鍋爐設計文件鑒定的內容和程序進行了具體規(guī)定。 |
| 7. | 目的和理由:貫徹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確保鍋爐設計的安全性能符合中國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
| 8. | 相關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http://www.cbpvi.org.cn/law/full-1/full-1-5.htm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4年6月30日 擬生效日期: 2004年12月30日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4年05月31日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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