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新西蘭 |
| 2. | 負責機構(gò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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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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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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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批準重新評估氨基氰 根據(jù)危險物質(zhì)及新生物體法案第63和63A條申請重新評估(APP203974)。該申請包括下列7份文件: — 完整的申請表(19頁,英語) — 環(huán)境保護局的氫氰酸酰胺再評估申請報告(63頁,英語) — 附錄B 環(huán)境保護局科學(xué)備忘錄(19頁,英語) — 附錄C 毛利人影響評估報告(15頁,英語) — 附錄D 經(jīng)濟評估報告(31頁,英語) — 附錄E WorkSafe建議報告,(10頁,英語) — 附錄F 風(fēng)險和實際控制措施分析(10頁,英語) https://www.epa.govt.nz/database-search/hsno-application-register/view/APP203974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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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 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日期: [ ]通過的通報措施-日期: [X]公布的通報措施-日期:2024年5月23日 [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4年5月23日;更新后標簽和包裝要求的過渡期截至2025年7月1日為止 [X]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腳注參考文件:1]:[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取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https://www.epa.govt.nz/public-consultations/decided/hydrogen-cyanamide-reassessment/ https://www.epa.govt.nz/assets/FileAPI/hsno-ar/APP203974/APP203974_20240523_Final-Decision.pdf [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guān)編號: [ ]通報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 ]其他:
說明:新西蘭根據(jù)世貿(mào)組織第2.9.2條的規(guī)定,通報了氨基氰的重新評估申請。 根據(jù)2021年的初步評估,環(huán)境保護局(EPA)建議拒絕目前對氰氨化氫的審批,并且不再批準該物質(zhì)。環(huán)境保護局提議應(yīng)在五年內(nèi)逐步淘汰氨基氰,在重新評估做出最終決定后立即實施更嚴格的管制措施。 最終的修改包括更新危害分類和控制措施,不再禁用該物質(zhì)。 根據(jù)1996年危險物質(zhì)及新生物體法案第63條的規(guī)定,重新評估申請已獲批準,并附有管制措施。 最終決定通過了最初提議的以下分類變更: ? 將其分類為皮膚和眼睛腐蝕劑,而非刺激劑。 ? 更改特定目標器官毒性分類(從1類變更為2類)。 ? 分類為對土壤生物有害。 氨基氰將不再分類為最初提議的疑似致癌物(2類)。 管制措施的變更詳見決定文件附錄C。 緩沖區(qū)、施用量和頻率、施用方法、施用期和資質(zhì)要求等使用管制措施基本按照建議執(zhí)行。 額外的標簽要求也已實施。除非物質(zhì)標簽上 · 顯示使用限制管制要求的詳細信息。 · 顯示申請方法限制控制要求的詳細信息。 · 包含大意如下的聲明:“施用前一天或施用后七天內(nèi)不要飲酒。與酒精一起使用時,可能會產(chǎn)生嚴重的暫時性反應(yīng),即“氨基氰紅”。氨基氰紅的癥狀包括皮膚潮紅、頭暈、頭痛、呼吸急促和脈搏加快?!?/p> · 包括大意如下的聲明:“警告:該物質(zhì)可能與蟲害綜合防治(IPM)不兼容。” · 包括大意如下的聲明:”警告:對某些植物有劇毒。某些植物可能會因接觸該產(chǎn)品而受損或死亡。不得在含有任何非目標植物的下風(fēng)區(qū)域的指定距離內(nèi)施用該物質(zhì),距離因使用模式而異。施用前,用戶應(yīng)了解施用區(qū)域附近是否有濕地、本地植被棲息地或保護區(qū),這些地方可能含有受威脅的植物。請參見緩沖區(qū)信息?!?/p> 自2025年7月1日起,所有物質(zhì)的標簽必須符合所有的標簽要求。在適用新標簽控制措施的過渡期內(nèi),任何人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提供這種物質(zhì),除非提供了額外的文件,其中包括上文詳述的額外標簽要求控制措施中列出的信息。 有關(guān)變更的全部細節(jié)可參見決定文件:APP203974_20240523_Final-Decision.pdf (epa.govt.nz)(https://www.epa.govt.nz/assets/FileAPI/hsno-ar/APP203974/APP203974_20240523_Final-Decision.pdf) 有關(guān)重新評估的所有信息,包括公眾評議過程中收到的意見書以及環(huán)境保護局的最新評估結(jié)果,均可在其網(wǎng)站上查閱:氰氨化氫重新評估 | EPA(https://www.epa.govt.nz/public-consultations/decided/hydrogen-cyanamide-reassessment/)。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guān)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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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日期:
[ ]通過的通報措施-日期:
[X]公布的通報措施-日期:2024年5月23日
[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4年5月23日;更新后標簽和包裝要求的過渡期截至2025年7月1日為止
[X]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腳注參考文件:1]:[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取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https://www.epa.govt.nz/public-consultations/decided/hydrogen-cyanamide-reassessment/
https://www.epa.govt.nz/assets/FileAPI/hsno-ar/APP203974/APP203974_20240523_Final-Decision.pdf
[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guān)編號:
[ ]通報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 ]其他:
說明:新西蘭根據(jù)世貿(mào)組織第2.9.2條的規(guī)定,通報了氨基氰的重新評估申請。
根據(jù)2021年的初步評估,環(huán)境保護局(EPA)建議拒絕目前對氰氨化氫的審批,并且不再批準該物質(zhì)。環(huán)境保護局提議應(yīng)在五年內(nèi)逐步淘汰氨基氰,在重新評估做出最終決定后立即實施更嚴格的管制措施。
最終的修改包括更新危害分類和控制措施,不再禁用該物質(zhì)。
根據(jù)1996年危險物質(zhì)及新生物體法案第63條的規(guī)定,重新評估申請已獲批準,并附有管制措施。
最終決定通過了最初提議的以下分類變更:
? 將其分類為皮膚和眼睛腐蝕劑,而非刺激劑。
? 更改特定目標器官毒性分類(從1類變更為2類)。
? 分類為對土壤生物有害。
氨基氰將不再分類為最初提議的疑似致癌物(2類)。
管制措施的變更詳見決定文件附錄C。
緩沖區(qū)、施用量和頻率、施用方法、施用期和資質(zhì)要求等使用管制措施基本按照建議執(zhí)行。
額外的標簽要求也已實施。除非物質(zhì)標簽上
· 顯示使用限制管制要求的詳細信息。
· 顯示申請方法限制控制要求的詳細信息。
· 包含大意如下的聲明:“施用前一天或施用后七天內(nèi)不要飲酒。與酒精一起使用時,可能會產(chǎn)生嚴重的暫時性反應(yīng),即“氨基氰紅”。氨基氰紅的癥狀包括皮膚潮紅、頭暈、頭痛、呼吸急促和脈搏加快?!?/p>
· 包括大意如下的聲明:“警告:該物質(zhì)可能與蟲害綜合防治(IPM)不兼容?!?/p>
· 包括大意如下的聲明:”警告:對某些植物有劇毒。某些植物可能會因接觸該產(chǎn)品而受損或死亡。不得在含有任何非目標植物的下風(fēng)區(qū)域的指定距離內(nèi)施用該物質(zhì),距離因使用模式而異。施用前,用戶應(yīng)了解施用區(qū)域附近是否有濕地、本地植被棲息地或保護區(qū),這些地方可能含有受威脅的植物。請參見緩沖區(qū)信息?!?/p>
自2025年7月1日起,所有物質(zhì)的標簽必須符合所有的標簽要求。在適用新標簽控制措施的過渡期內(nèi),任何人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提供這種物質(zhì),除非提供了額外的文件,其中包括上文詳述的額外標簽要求控制措施中列出的信息。
有關(guān)變更的全部細節(jié)可參見決定文件:APP203974_20240523_Final-Decision.pdf (epa.govt.nz)(https://www.epa.govt.nz/assets/FileAPI/hsno-ar/APP203974/APP203974_20240523_Final-Decision.pdf)
有關(guān)重新評估的所有信息,包括公眾評議過程中收到的意見書以及環(huán)境保護局的最新評估結(jié)果,均可在其網(wǎng)站上查閱:氰氨化氫重新評估 | EPA(https://www.epa.govt.nz/public-consultations/decided/hydrogen-cyanamide-reassess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