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 2. | 負責機構:貿(mào)易與工業(yè)部,產(chǎn)品標準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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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電線和電纜。
ICS:[{"uid":"29.060"}] HS:[{"uid":"8544"}] |
| 5. |
通報標題:菲律賓國家標準草案(DPNS) 261:2007—電線和電纜—公路車輛用PVC絕緣低壓電纜—規(guī)范頁數(shù):19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本通報對額定電壓50V直流、工作溫度80oC、用于公路車輛電力系統(tǒng)的聚氯乙烯(PVC) 絕緣電線規(guī)定了要求。 |
| 7. | 目的和理由:本通報撤銷并代蘀了PNS 261:1995。本次修訂是為了適應目前的需要和消費者的要求。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標準在其公布在一份普通發(fā)行的報紙上之后15天生效,副本必須提交菲律賓大學法律中心。 擬生效日期: 標準在其公布在一份普通發(fā)行的報紙上之后15天生效,副本必須提交菲律賓大學法律中心。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7/06/02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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