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日本 |
| 2. | 負責機構:國稅廳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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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酒精飲料
ICS:[{"uid":"67.160.10"}] HS:[{"uid":"2203"},{"uid":"2204"},{"uid":"2205"},{"uid":"2206"},{"uid":"2207"},{"uid":"2208"}] |
| 5. |
通報標題:部分修訂“由有機農產品和其它產品制造的酒精飲料的標簽標準”頁數(shù):大約10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為了符合根據(jù)《農林產品標準化和適當標簽法》規(guī)定的“日本有機加工產品農業(yè)標準”,以及食品法典,“由有機農產品和其它產品制造的酒精飲料的標簽標準”將做如下修訂: 從允許在“有機農產品加工的酒精飲料” 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列表中刪除焦亞硫酸鹽。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8年夏季(將在官方公報上宣布) 擬生效日期: 將在官方公報上宣布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分發(fā)日期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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