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
| 2. | 負責機構:特立尼達和多巴哥標準局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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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密封制冷劑電動壓縮機
ICS:[{"uid":"29.160.30"}] HS:[{"uid":"8501"}] |
| 5. |
通報標題:密封制冷劑電動壓縮機頁數:82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低于7200 V、用于符合標準的空調和制冷設備的密封制冷劑電動壓縮機(以下稱電動壓縮機)。本標準也適用于電動壓縮機附帶的電動機保護系統(tǒng)。 |
| 7. | 目的和理由:為確保產品質量合格使消費者或用戶免于健康及安全危險建議本標準為強制性標準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負責貿易和工業(yè)的部長通報之日,根據標準法案要求公布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官方公報的公告中 擬生效日期: 負責貿易和工業(yè)的部長通報之日,根據標準法案要求公布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官方公報的公告中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8/09/01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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