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韓國 |
| 2. | 負責(zé)機構(gòu):韓國技術(shù)標準局(KATS)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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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音頻、視頻及類似的電器
ICS:[{"uid":"33.160"}] HS:[{"uid":"8517"},{"uid":"8521"},{"uid":"8523"},{"uid":"8527"},{"uid":"8528"},{"uid":"8443"}] |
| 5. |
通報標題:電器安全標準修正提案;I. K 60065(132頁,韓語);II. K 60065(第7版)(169頁,韓語)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I. 關(guān)于K 60065[音頻、視頻及類似的電器],第5.1h)款應(yīng)當修訂如下: - 應(yīng)當顯示可以由通用電源裝置提供的電器額定功率消耗。 - 在額定電壓的標準消耗應(yīng)當不超過標定值的10%以上。 以下內(nèi)容將增補到5.1j)款中: - 應(yīng)當顯示打算用于連接交流主電源的電器的額定功率消耗。然而,對于直流電源裝置,可以顯示額定的電流消耗或額定的功率消耗。 - 在額定電壓的標準消耗應(yīng)當不超過標定值10%以上。 II. 關(guān)于K 60065(第7版)[音頻、視頻及類似的電器],第5.1g)款將修訂如下: - 應(yīng)當顯示可以由通用電源裝置提供的電器額定功率消耗。 第5.1i)款將修訂如下: - 應(yīng)當顯示打算用于連接交流主電源的電器的額定功率消耗。然而,對于直流電源裝置,可以顯示額定的電流消耗或額定的功率消耗。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消費者 |
| 8. | 相關(guān)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9/03/01 擬生效日期: 2009/03/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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