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以色列 |
| 2. | 負責機構(gòu):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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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家用嬰兒圍欄
ICS:[{"uid":"97.140"},{"uid":"97.190"}] HS:[{"uid":"9403"}] |
| 5. |
通報標題:SI 682第3部分 – 家用四周有欄桿的兒童床和折疊式兒童床:嬰兒床和搖籃 – 安全要求(15頁,希伯來語和5頁,英語,包括英語部分的希伯來語譯文)SI 682第4部分 -家用四周有欄桿的兒童床和折疊式兒童床:嬰兒床和搖籃 – 測試方法(15頁,希伯來語和8頁,英語,包括英語部分的希伯來語譯文)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修訂強制性標準SI 682第3部分,由下列各項取代: SI 682第3部分:家用四周有欄桿的兒童床和折疊式兒童床:嬰兒床和搖籃 – 安全要求。 SI 682第4部分:家用四周有欄桿的兒童床和折疊式兒童床:嬰兒床和搖籃 – 測試方法。 本標準的這兩個部分采用了1996年3月的歐洲標準EN 1330-1。第3部分的希伯來語部分包含了材料、部件和結(jié)構(gòu)的安全要求,以及包裝和標志要求的修改。第4部分的希伯來語部分增加了測試程序和報告的修改。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和減少貿(mào)易壁壘 |
| 8. | 相關文件: 批準時,公告將在官方公報的政府公告部分公布。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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