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韓國 |
| 2. | 負責機構:韓國技術標準局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品:電梯(升降機);階梯式電梯
ICS:[{"uid":"91.140.90"}] HS:[{"uid":"8428"}] |
| 5. |
通報標題:電梯檢查安全標準頁數:8頁 使用語言:韓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取代現行標準的安全標準應當適用于新安裝的電梯: - 新近在緊急電梯中允許使用玻璃,只要該玻璃是經第三方合格評定機構認可的防火材料; - 廢除了電梯豎井的尺寸和外形標準; - 廢除了為防止未經授權的人進入豎井,安裝設施和欄桿的標準; - 允許不同的繩索固定方法,只要該繩索固定方法是經第三方合格評定機構認可的,等等。 |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安全,《電梯制造、管理和安全控制法案》第13條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8/11/25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