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澳大利亞 |
| 2. | 負責機構: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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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添加了氟化物的包裝水制品,以及在澳大利亞出售的進口的和國內生產的食品
ICS:[{"uid":"67.160.20"}] HS:[{"uid":"2201"},{"uid":"2202"}] |
| 5. |
通報標題:A588號申請的評估報告草案 – 加氟包裝水頁數(shù):115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局(FSANZ)已經收到了一份申請,要求修訂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法典,批準在包裝水中自愿添加氟化物。其明確的請求允許在非碳酸包裝水中添加0.6和1毫克/升氟化物(自然存在和添加的氟化物總數(shù))的許可,并且要求強制性標示,顯示已經添加了氟化物。如果對法典擬議的修訂獲得批準,將只適用于添加氟化物的包裝水,而不適用于含有自然存在氟化物的產品。 |
| 7. | 目的和理由:<br>所有要求修訂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法典(該法典)的申請必須進行下列目標的評定;(a) 保護公眾健康和安全;(b) 提供足夠的與食品相關的信息,使得消費者能夠做出知情的選擇;以及(c) 防止誤導或欺詐行為。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已向政府通報,預期隨后在2009年3月批準(公報),政府正在考慮中 擬生效日期: 2009年3月,政府正在考慮中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9/01/09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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